家电维修超三次可退货 索要记录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28 1:45:14 人气:
胶东在线日讯(记者 赵庆欣 通讯员 唐乐山 于丁一)陈先生09年12月份购买了一台电脑,半年的时间里电脑主板坏了4次,然而因为陈先生每次维修时没有索要维修记录,了免费退、换货的。
09年12月22日,陈先生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家电商场花了6999元,购买了一台某国内著名品牌电脑,到今年4月,电脑主板坏了三次,维修人员也登门维修了三次,然而由于陈先生的疏忽,仅索要了一次维修记录。
今年5月初,陈先生的电脑主板又坏了,这次陈先生要求更换主板,可遭到了了维修人员的,理由是只有一次主板维修记录,达不到更换的条件。消协人员调解后也为力,该品牌售后工作人员表示无法给消费者更换主板,只能维修。
《消法》中明确,家电在保修期内经商家或厂家维修三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但陈先生不要求商家填写完整三次维修记录,故商家无法按照三包协议给予更换主板。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维修家电时一定要索要、保存好维修记录,不能凭感情办事,否则一旦有事,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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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乐山家电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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