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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出台 行业发展前景如何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0-25 22:31:14 人气: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大幅提升。2014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远高于同期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增速;2014年全年的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2万亿元,同比增速在20%上下。从2011年到2014年,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提升了26倍,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长至4.2%,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8.9%,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图表1:2011-2014年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市场规模(单位:亿元)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同时,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逐步确立。在经营互联网保险的85家公司中,69家公司通过自建在线家公司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深度合作,其中52家公司采用官网和第三方合作“双管齐下”的商业模式。各经营主体积极拓展互联网渠道,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中国太保601601股吧)和中国太平等大型保险集团公司成立了的电子商务公司,布局互联网专业化经营。2014年,57%的互联网保险保费通过官网实现,其余43%由以淘宝网和网易为代表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贡献。具体到财产保险,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实现的互联网业务保费达456亿元,占互联网财产保险总保费比重的九成以上,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的保费仅占5%。而人身保险互联网业务情况则截然相反,全年官网实现保费18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保费的5%,第三方平台实现335亿元保费,占95%。

  在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过程中,一些通过互联网投保后诈骗保险金、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在网络支付环节盗划、侵占保险客户资金等违法犯为。网销保险不断制造各种营销噱头的同时,在产品的销售中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的现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比如在一些网销保险网站上,“稳定收益”、“零风险,保本高收益”之类的宣传字眼普遍存在,风险提示方面,字体小,很难发现。

  尽管互联网保险裹挟着模式、技术等创新的巨大能量,对传统模式产生的冲击不可小觑,但由于无法可依,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始终处于“裸奔”状态,导致保险公司缺乏明确定位、运行不规范等。网销保险给消费者权益提出新难题的同时,互联网作为一种新技术引入保险经营系统的同时,也在挑战着其本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前述种种保险乱象的产生,除了可能造成明确的经济损失之外,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其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以解决,很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规范发展,保监会于7月27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经营规则。从经营区域方面来讲,一是对意外险,定期寿险,以及部分面向个人的财产保险产品放开了经营区域。二是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互联网场景的保险产品,且其销售可不受经营区域。三是鼓励第三方平台合作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综合类电商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对于保险公司的自营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办法》划定了参与门槛,为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活动提供网络支持和服务不需要另外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无需审批就可以直接经营。但是如果第三方网络平台参与了保险业务经营活动当中的承保,理赔,投诉等等经营活动,那么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当取得相应保险经营活动资质,包括中介。对于目前网络销售最为火爆的万能险等险种,监管没有做出太多的,只是要求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性描述。同时,也对消费者隐私进行了具体规范。

  图表3:2014年1-12月主要第三方网站合作的业务保费规模累计排名表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监管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机构业务比较全面的大型公司比较有利,对有保险牌照的正规军也比较有利。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公司在依托互联网去做万能险,《办法》对经营范围和区域都比较有限中小型公司打击会比较大,因为大家都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在面向全国去做营销。同时,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在进行交流方面更有优势,这个蛋糕不会变小反而会变大。总体来说,行业发展的大方向是更加的市场化、更加,但客观上对一些中小型的保险公司以及在起步期的创业的互联网经营的公司相对来说是提高了门槛,包括创新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保费增长有所放缓,但保险行业的发展空间依然很大。数据显示,与欧洲主要发达国家包括法国英国等相比,我国无论是保险密度(人均保费)还是保险深度(保费/P),均相差2—4倍。以互联网保险比较容易覆盖的产险来测算,假如未来5年现有的产险产品保费每年增长15%,则2019年产险保费有望达12150亿元,若互联网保险覆盖其中30%的市场份额,则市场空间就可能达到3645亿元的规模。

  未来互联网保险将从两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现有存量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渠道介入其中,占领渠道份额。二是开发新型保险市场。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可在某一垂直业务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大数据,设计并销售新型的保险产品,由于其涉及的场景很多,所以成长空间很大。互联网保险未来还将呈现两种趋势:一是保险公司会在产品设计上加以改进,开发更多容易在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进行推广;同时,互联网保险公司具备向保险上游延伸的潜质,未来互联网保险公司可能反向收购保险公司或者申请保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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